每日經濟新聞 2021-08-03 21:36:16
◎為何年審會計師能夠拿到演員聘用協(xié)議、預算明細表以及預算執(zhí)行情況表等進行核查,ST北文卻因為承制方未提交結算報告而無法核算出總片酬、演職人員片酬等情況?對此,公司相關負責人并未就記者的問題給予正面回應。
◎婁曉曦離職后不到半年,限薪令出臺。在婁曉曦看來,新規(guī)出臺后,《倩女幽魂》項目變了一種方式繞過規(guī)定,在2019年4月鄭爽進組拍攝后,依舊讓鄭爽拿到了這筆“天價片酬”。
每經記者 可楊 每經編輯 梁梟
今日(8月3日)下午,ST北文(000802,SZ)對兩個月前深交所發(fā)來的問詢函作出回復。
針對此前問詢函中提到的電視劇《倩女幽魂》片酬成本是否合理,是否存在“名為增資,實為成本”一事,ST北文回復稱,承制方未提交最終結算報告,因而暫無法準確核算。
而《每日經濟新聞》此前曾報道,倩女幽魂出品方北京世紀伙伴文化傳媒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世紀伙伴)前董事長婁曉曦(原北京文化副董事長、2020年實名舉報北京文化財務造假)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包含演員片酬的項目預算表。表中內容顯示,整個項目的預算總計為3.52億元,其中演員勞務部分的預算金額為2.12億元。此外,在《倩女幽魂》項目預算執(zhí)行表中,甚至分出了“簽署合同金額”“合同已付金額”和“實際支出金額”等部分,且演員勞務部分的差額不小。
前述回復公告發(fā)出后,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聯系到ST北文方面的相關負責人,但就記者提出的相關問題,對方未予正面回應。
在今日下午發(fā)布的問詢函回復中,ST北文否認了《倩女幽魂》項目“名為增資,實為成本”一事。
此前,鄭爽前男友張恒曾在微博爆料,2019年4月鄭爽進組后,《倩女幽魂》劇方與鄭爽約定的1.6億元片酬,分兩步通過陰陽合同的方式,拆分成了4800萬元片酬和1.12億元增資款。其中4800萬元是鄭爽個人與世紀伙伴簽訂演員聘用合同的片酬,而剩下的1.12億元則是以“增資”的名義支付。
隨后,5月27日,深交所向ST北文下發(fā)年報問詢函時,要求ST北文對影視劇的總片酬和主要演職人員的片酬、單集片酬等數據進行核算,并結合同行業(yè)類似影片的片酬情況,片酬占電視劇總成本的比例等,說明《倩女幽魂》片酬成本是否合理、是否存在“名為增資、實為成本”的情況。
2018年6月~2018年8月,國家五部門曾重拳整治明星片酬畸高現象,三大視頻網站與六大影視制作公司進一步規(guī)定,演員一部作品的總片酬(含稅)不得超過5000萬元。若按張恒所言,鄭爽2019年拍攝《倩女幽魂》的片酬為“4800萬元片酬+1.12億元增資款”,總計1.6億元的天價片酬遠遠超出限薪令限額。
關于片酬是否合理,ST北文并未正面回應,只是表示,公司于2018年與天津嘉煊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天津嘉煊)簽訂協(xié)議,約定天津嘉煊為《倩女幽魂》的承制方,負責制作完成該劇,該劇大部分片酬合約均由天津嘉煊與演職人員簽訂。截至目前,該劇尚未最終制作完成,天津嘉煊尚未向公司提交最終結算報告,故公司暫無法準確核算總片酬、演職人員片酬、單集片酬、片酬占總成本比例等數據。
緊接著,年審會計師在下文回復,通過獲取并檢查《倩女幽魂》立項文件、投資協(xié)議、演員聘用協(xié)議、預算明細表、預算執(zhí)行情況表、項目明細賬及憑證;訪談公司業(yè)務部相關負責人、《倩女幽魂》制作單位負責人,了解倩女幽魂的投資及發(fā)行情況等核查工作,未發(fā)現《倩女幽魂》片酬成本存在“名為增資、實為成本”的情況。
不過,為何年審會計師能夠拿到演員聘用協(xié)議、預算明細表以及預算執(zhí)行情況表等進行核查,ST北文卻因為承制方未提交結算報告而無法核算出總片酬、演職人員片酬等情況?對此,公司相關負責人并未就記者的問題給予正面回應。
此前,《倩女幽魂》項目原負責人婁曉曦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提供的制作預算表顯示,該劇劇本50集,完成片60集;角色聶小倩的飾演者為“鄭爽同級別”,價格1.5億元,稅率9%,小計1.63億元。
2018年2月28日,世紀伙伴分別和鄭爽名下兩家公司九江羊群效應影視文化工作室、九江酷酷熊影視文化工作室簽下兩份演員合同,片酬均為7500萬,總計1.5億。2018年3月底,婁曉曦與ST北文董事長宋歌不歡而散,離職ST北文。
婁曉曦離職后不到半年,限薪令出臺。在婁曉曦看來,新規(guī)出臺后,《倩女幽魂》項目變了一種方式繞過規(guī)定,在2019年4月鄭爽進組拍攝后,依舊讓鄭爽拿到了這筆“天價片酬”。
根據婁曉曦出示的《倩女幽魂》項目預算執(zhí)行表(7月15日):整個項目的預算總計為3.52億元,其中演員勞務部分的預算金額為2.12億元。而這份預算表上有當時的制片主任、執(zhí)行制片人以及財務審核的簽字,落款日期為2019年7月16日。
圖片來源:婁曉曦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提供
“預算里邊2.12億元是演員(勞務),男一號是1200萬元,剩下那2000萬元左右包括所有(除鄭爽外)的演員。”婁曉曦說。
“這是劇組報給北京文化(即ST北文)的工作賬目單,所以北京文化對鄭爽的片酬不會不知情。”從世紀伙伴成為《倩女幽魂》的出品方起,婁曉曦就開始參與到這個項目中,包含演員片酬在內的所有項目預算,都以天津嘉煊實際控制人周征源報給婁曉曦,婁曉曦報給北京文化,北京文化審批通過后再執(zhí)行的流程進行。
除此之外,在《倩女幽魂》項目預算執(zhí)行表中,甚至分出了“簽署合同金額”“合同已付金額”和“實際支出金額”等部分,且演員勞務部分的差額并不小。2019年7月15日,演員勞務的簽署合同金額為2076萬元,合同已付金額為1528萬元,而實際支出金額則達到了1.41億元,超出簽署合同金額1.2億元。
簽署的片酬合同才2000多萬元,哪里來的支出片酬1.41億元?合同金額與實際支出金額的巨大差額如何解釋?“這個預算是得到了北京文化認可的,否則不可能這么報。”婁曉曦表示。其認為,這能夠從側面說明ST北文為了支付鄭爽天價片酬而進行了“名為增資,實為演員成本”的違規(guī)操作。
對于上述爆料,ST北文負責人此前對記者表示,婁曉曦的爆料缺乏事實依據,公司不作回應。
封面圖片來源:視覺中國
如需轉載請與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聯系。
未經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授權,嚴禁轉載或鏡像,違者必究。
讀者熱線:4008890008
特別提醒: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,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。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,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。
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