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經濟新聞 2020-06-02 13:33:54
每經編輯 胡玲
據江蘇省人社廳網站消息,近日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(fā)決定,撤銷王振華“全國勞動模范”稱號,收回獎章、證書等,停止其因獲得該榮譽而享有的有關待遇,并追繳其所獲獎金等物質獎勵。
根據《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所獲榮譽撤銷辦法(試行)》有關規(guī)定,現予公告。
去年7月份,王振華已被撤銷了“江蘇省勞動模范”榮譽稱號。2019年7月23日,江蘇省人民政府發(fā)布《關于撤銷王振華“江蘇省勞動模范”榮譽稱號的決定》?!稕Q定》指出,2019年7月1日,時任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振華因涉嫌猥褻9歲兒童,在上海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。7月10日,上海市普陀區(qū)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振華批準逮捕。王振華,男,1962年3月出生,漢族,中共黨員,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,曾于2006年被評為“江蘇省勞動模范”。
《決定》還指出,王振華行為已構成嚴重違法,道德品質敗壞,影響惡劣。根據《江蘇省勞動模范評選和管理工作暫行辦法》規(guī)定,省人民政府決定撤銷王振華“江蘇省勞動模范”榮譽稱號。
今年4月29日,新城控股發(fā)布一季度公告,公司實際控制人、原董事長王振華因涉嫌犯罪于2019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,于2019年7月10日被批準逮捕。截至本報告出具日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每經APP、江蘇省人社廳、江蘇省人民政府、上觀新聞
封面圖片來源:攝圖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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